1、讀者外借、閱覽圖書必須持本人校園卡,校園卡不得轉借他人或代他人借閱。
2、查找圖書限量2本,如果不借請放回原來位置,圖書請在本樓層本側區域內閱覽,不得帶到其他區域,以方便圖書歸架和保持圖書擺放整齊有序。
3、讀者辦理借還書手續時,可以通過自助借還系統,按提示要求認真操作,并核對計算機屏幕信息,如有問題,請向工作人員提出,以免出現差錯。
4、借閱時請檢查圖書有無破損、寫畫。如有此類情況,請向工作人員當面說明。借出后請愛惜書籍,如有損壞,圖書館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。
5、借期及數量:教師、研究生限借9冊,期限為90天,本專科生限借4冊,期限60天,假期累計,圖書請在借閱期限內歸還。
6、讀者有書過期未還或者有超期罰款未交時,應先還過期書,否則無法辦理借書和續借手續。
7、請在圖書到期之前辦理續借,過期圖書無法續借;每本書只能續借一次,續借期限由續借日起30天到期。
8、丟失圖書按該書原價的2-10倍予以賠償,或者賠償同樣的新書。
9、校園卡如遺失,請速到校園卡管理中心掛失,防止被他人利用,否則后果自負。
10、對于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的讀者,工作人員有權停止其借閱權限,進行批評教育,態度不好者通知其所在院系。